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7月1日施行 违法行为将被重罚
国务院日前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其中明确,外国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违反《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科学研究,或者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采集、保藏的人类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处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在10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中新网客户端6月10日电(记者 张尼)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张尼 编辑:湖北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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