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公安局为人才落户再次出台一系列便民措施
24日,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自2018年3月1日南京市实施《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宁公规[2018]1号)(以下简称“《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以来,共有2.73万人提出了落户申请,2.51万人户口获批,1.93万人已将户口迁入南京。在2018年大学生毕业季前夕,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人才落户工作便民化水平的通知》(宁公规[2018]2号)(以下简称“《便民通知》”),为人才落户再次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措施。
增加区级受理范围 就近提交落户申请
按照3月1日施行的《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人才落户申请实行的是按照申请人在宁居住、就业的不同情形,分别向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申请。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刚刚公布的《便民通知》中对市、区公安机关受理范围进行了优化,在继续执行现有区级受理范围的同时,扩大了区级公安机关的受理范围,主要是:对于本人在南京市就业单位无集体户的,由市局下放至区级公安机关受理;对于本人未在宁就业,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南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受理点除了市公安局受理点外,又在江北新区和江宁公安分局分别设立了受理点。
《便民通知》还提出了方便大学毕业生落户的措施,对于尚未在南京市就业、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宁高校大学毕业生,符合《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条件的,就地向高校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或派出所申请,不再需要向市公安局申请。
集中上门服务
开设人才落户专址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公安局为迎接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季,辖区内有高校的各个公安分局正在进行各项落户准备工作,他们将上门与每一所高校联系。《便民通知》提出,在宁高校毕业生无需本人亲自前往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可以委托校方统一提交落户申请。
为解决在宁尚未就业、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宁高校毕业生落户后的户口登记地址问题,各公安分局还为每所高校在学校的地址上设立了一个毕业生落户的专门集体户和一个专门地址,这个地址是高校门牌号码后缀66号,如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毕业生的落户地址就是“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66号”。对于符合《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条件,单位未设集体户的,各公安分局也在单位所在地的社区开设了社区集体户,启用了新的“9002号”专属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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