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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历城区大辛庄小区禁养各种犬类 租户饲养房东担责

2017-03-18 19:24:05 | 湖北在线 | www.hbol.com.cn

“小区内严禁饲养各种犬类,违者罚款一千元。租户养狗,房主要承担连带责任,罚金将在发放的生活费中扣除!”近日,大辛庄小区的一纸“禁狗令”引发了居民热议。

强行“禁狗”

违规或被断水断电

“楼道里贴出了通知,禁止养各种犬类,违者罚款1000元。”近日,在历城区大辛庄小区租住的孔先生向齐鲁晚报记者反映,大辛物业办公室贴出了一份禁止养犬的通知。“租户养狗,房主有连带责任。哪条法律法规说不让居民养狗了?”孔先生认为,这样的强行禁狗令不合理。

“我是去年3月份搬到大辛庄小区的,当时搬来时,房东也没跟我说不能养狗。我养狗已经6年了,是一只小泰迪。”孔先生说,禁止养狗的规定让他很恼火。此前,他在小区遛狗时,还曾被小区保安警告过。“物业说以后要对养狗的住户断水断电,有的养狗租户已经被迫搬走了。现在整个小区看不到几户养狗的了,他们和我一样只能趁着清晨或深夜偷偷出来遛狗。”孔先生无奈地说。尽管还未遭到处罚,但孔先生担心自己家泰迪的安全,物业近期会对小区进行清查。“据说这两天就要清查,每个楼层都转。”

家禽也不让养

居民说多数人都清楚

在大辛庄小区,记者注意到,每栋楼的楼道内、电梯口都贴有“小区内禁止养犬”的标识。而在每栋楼前的公告栏中,确实贴有孔先生所说的《禁止养犬通知》,通知中称,为保障居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小区环境卫生,根据本小区《社区居民文明公约》规定,本小区内严禁饲养各种犬类,严禁饲养家禽如鸡、鸭、鹅等,违者罚款一千元。已租出去的房屋,请房主告知提醒房客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者房主有连带责任!罚金将在发放的生活费中扣除,落款为大辛庄物业办公室。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孟燕 姜珊 编辑:湖北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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