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男子忽悠亿元逃国外落网时口袋剩1200 一审被判20年
据安徽商报消息,备受关注的蚌埠男子王磊涉嫌特大合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昨日在蚌埠市中院一审宣判,王磊骗贷和非法吸储达1.1亿多元,犯有合同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85万元。据了解,这些巨款被王磊用来支付高额利息和大肆挥霍,在资金链断裂后,他潜逃到泰国,只能靠吃方便面度日。 2014年8月12日,在公安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王磊被警方抓获,这也是安徽省首名被警方从境外抓获的“狐狸”。
[判决]
骗贷和非法吸储逾亿元获刑20年
蚌埠中院认定,2013年至2014年间,安徽尚能空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磊为获银行贷款,冒用其他公司名义与蚌埠融资担保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在后者担保下,尚能空调公司分3次从银行获贷款2800万元。在缴纳700万元保证金后,于2014年5月6日从银行开立14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13年12月3日,在五河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下,尚能空调公司从五河农信社贷款1000万元。
截至2015年4月1日,蚌埠融资担保公司、五河融资担保公司先后归还银行贷款本息4574.01067万元。
2012年3月至2014年6月,王磊以其公司经营发展、参与龙子湖商业综合体开发、购买南山豪生酒店门面房等需要资金为由,以1.8%至6%不等的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先后从李某某等16人处非法吸收资金7260.857万元。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王龙江 苏艺文 编辑:湖北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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