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银行-思想为您服务

繁昌县一男子田间设网捕野生鸟类7只被判刑

2016-12-04 09:16:12 | 湖北在线 | www.hbol.com.cn

为了赚钱,安徽繁昌县居民方绪道打起了野生鸟类的主意,在农田里下网捕获鸟类7只,到农贸市场贩卖时被抓获,经鉴定这7只鸟均为国家保护动物。日前,经繁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

据了解,方绪道原在繁昌县乡间务农,去年11月,他产生了捕鸟出售获利的想法,为此购买了渔网并用其制作了捕鸟工具。当月下旬的一天,他在田间布下陷阱,当晚捕获野生鸟类7只。第二天方绪道将捕获的鸟拿到农贸市场出售时,被辖区派出所民警查获。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方绪道捕获的鸟有2只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松雀鹰,其余5只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灰胸竹鸡1只、鷉1只、乌鸫3只。

日前,繁昌县法院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方绪道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办案检察官表示,去年底“大学生掏鸟16只被判十年半”的案件曾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与一般的经济、刑事犯罪相比,购买、猎捕濒危物种类犯罪的危害具有潜在性。目前国家保护动物的数量已经不多,如不严查并加大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将会对生态平衡造成深远破坏。

来源:新华网 作者:徐海涛 编辑:湖北在线
发表评论
资讯
湖北在线 WWW.HBOL.COM.CN
Copyright© 2016-2024 hbol.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